67.结发为夫妻,恩爱两不疑 幸福潮_七日,魔鬼强强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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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.结发为夫妻,恩爱两不疑 幸福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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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夜幕低垂时,天空一轮弦月挂在桂枝头,昏黄的月光淡淡洒下,带着温暖的气息。使用小说阅读器看千万本小说,完全无广告!

  院子里放着一张大圆桌,桌上有可转动的玻璃圆盘,已摆上桌的冷盘,雕工精美,淡淡的桂花香酿,随晚风浮动,洒满整个庭院。

  此时,轻悠还在自己屋里,三娘正给她梳头挽发。

  她有些焦躁地动来动去,直催母亲,“娘,你快点啦,要来不及了。”

  三娘比试了好几个花簪都不太满意,“急什么,你小叔那里有亚夫帮忙。女孩子,要懂得矜持。”

  “不是啦,人家有重要的东西要送过去。不然,计划就坏了。”

  “哎哎,别动,花还没簪呢,你这样……”

  轻悠对着镜子一照,就说“挺好的”,回头从壁橱里拿了一包早包好的东西跑掉。

  三娘无奈摇头,看着梳妆台上放着的几只簪花,心里只能叹“女大不中留”。

  ……

  轻悠忽匆匆地往小叔院里赶,穿过一道月洞房时,没有发现不远处的另一道门里走出来的人。

  小三轩辕宝月和丈夫沈百通这方正从大娘院里出来,正要外出。

  看到轻悠,宝月冷哼一声。刚才从母亲那里知道小叔给小七两个摆宴,父亲也过去参加了,其他房的人一个没请。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,真是越来越明显了。心中极恨,不甘,但仔细想想,又觉得心理平衡了。

  沈百通一看到那抹窈窕的小身影儿,心哗啦一下就飞得没了影儿,半天回不来神儿。脑海里只塞着丰胸、翘一『臀』,细颈子,小胳膊,就觉得浑身热得慌,一股邪火直往下面冲,立马就胀疼得难受了。

  “怎么不走,你看什么!”宝月骂。

  “看你们家小七真是几年不见,出落得越来越有韵味儿了。”

  沈百通的好『色』也越来越不掩饰了,宝月心里恨得想尖叫,却只能端着贵『妇』人的傲气。

  冷声道,“再有韵味儿,那也是周亚夫才能偿的。你要不想被他身边那把武士刀给阉了,就去偷香看看。”

  沈百通扒开宝月的手,一脸大男人气,“怎么?我欣赏一下美人,这种干醋你也吃。你也不瞧瞧你什么德『性』,整天板着张死脸给谁看。谁看了都他妈倒尽胃口!

  你要不想跟我,那就去民政局上诉啊!我看咱妈都比你称眼儿,你爹不也有四房女人,你娘也高高兴兴地过着日子。我就你一个正妻,你还有什么不满的?”

  “我……”

  沈百通转身就走。

  宝月狠狠跺了跺脚,终于不得不跟上。

  ……

  轻悠进了院子就瞧见那大圆桌儿,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没瞧见轩辕清华,就直往亚夫所在的客房方向窜。

  她刚从走廊下溜掉,侧方屋后就走出两位长辈来。

  轩辕瑞德拧着眉,一哼,“这个小七,人前还像个样儿。人后就立马打回原形,你瞧瞧,她这偷鸡『摸』狗的像什么?没点儿大家闺秀的样子,还要做人家娘子,真是丢脸!”

  轩辕清华笑笑,口气十足宠溺,“大哥,就算他们平时再‘人样儿’,在咱们眼里也还是孩子,『毛』病多。不过,您不觉得,小七这样其实比人前更可爱么?”

  轩辕瑞德目光闪了闪,没吭声,眼神已软了下去。

  轻悠叩响了房门,喝声叫着“亚夫,快开门”,又对着玻璃窗正衣冠。

  今天,她穿着一袭金橙『色』长旗袍,荷叶边中短袖,脚蹬黑『色』绣面小布鞋,发髻高挽,耳缀金珠,只『露』出两截漂亮的小藕臂,右手无名指上的那颗红『色』钻戒,在夜『色』下,闪烁着『迷』人的光彩。

  门开时,织田亚夫眼里映入的就是一个仿佛画里走出来的旗袍小美人儿。

  心动,情动,立即行动。

  将人捞进怀里,低头盖上鲜湿章。

  直吻得怀里人呜呜求饶,才松了手,细细端详,爱怜得心窝子都软成了泥,化成了一汪糖池。

  “还没开宴,就跑来暗渡陈仓了?”他的口气极热,眼神更热。

  “才不是,我是来看你……咦?你这身衣服……”

  竟然是一袭时下的传统长褂,外面罩着黯红阴纹团福背心,挺拨结实的身子裹在柔软顺滑的衣料里,不同于军装时的刚毅,也不似西服的挺刮,比起顺服和帖的和服,又少了些严谨,却是说不出的潇洒、飘逸,玉树临风,别有一番风采。

  总之,这个男人穿什么都让惊艳得不得了。

  “怎么,不好看?”

  不过第191章时,但凡家中有未成年的男孩都要在屋前展放鲤鱼幡或鲤鱼风筝。传说,鲤鱼是逆行前进的,东晁人用鲤鱼来做男孩的旗子,也就是希望男孩遇上困难不退缩,要勇往直前。且,认为鲤鱼是力量和勇气的象征,表达了父母期望子孙成为勇敢坚强的武士的愿望。

  鲤鱼幡的三种颜『色』,黑代表父亲、红代表母亲、青蓝代表男孩。

  ——希望爸爸、妈妈和我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。

  这一霎,铮铮铁骨的男儿汉,一下红了眼眶,模糊了视线,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来。

  只能看着那柱着拐杖的中年男人,站在高高的竹杆下,正在放最后一只鲤鱼幡,他摒退了左右仆从,非得自己亲手弄,动作十分吃力,微微汗湿的面容上都是满足的笑意,清矍的眼底闪烁着为父者的骄傲。

  织田亚夫几大步跨上前,伸手扶住险些歪倒的轩辕清华,四目相对时,目光烁动,俱都无语。

  此时此刻,此情此景,无声胜有声。

  ……

  回去凉亭时,轻悠先跑掉了,故意给父子俩留下相处的空间。

  行过一弯小径时,亚夫忽见园中一盆俏丽盛放的花朵,很眼熟,形似牡丹芍『药』,却又显得娇小润丽,散发着淡淡冷香,为这秋季萧瑟的庭园填上惹眼的风情。

  他不禁驻足问,“这是什么花?”

  轩辕清华一笑,“芙蓉花。”

  见儿子目光中有疑『惑』,遂解释,“这是咱们芙蓉城的城花。喜寒,多在秋后霜月(十一月)时盛开,我院中这品咱改良了一下,花期较早,能开到腊月(一月)。”

  “这跟樱花倒有些相似。”

  “对,不同处在樱花盛放于迎春之时,而芙蓉花多绽放于寒天下。故而,芙蓉花又名拒霜花,不拒严寒霜雪,也与冬梅争艳。相较于冬梅的清傲孤立,拒霜花富丽清婉,喜眉悦目,不可芳物。”

  亚夫目光一亮,勾唇,“就像轻悠。”

  轩辕清华点头微笑,“她就是霜月间生的。”

  亚夫不由抚了抚胸口,那个某人表白时送的小荷包,之前不知上面的花竟然是芙蓉花,正是她的生日花。

  荷包里放着一截秀发,寓意:结发为夫妻,恩爱两不疑。

  ……

  两人回到凉亭时,轻悠正给父母参茶,说趣事儿,那笑盈盈的眉眼,弯弯的就像天上的那轮弦月,美丽,可人。

  亚夫将轩辕清华扶上座后,绕到轻悠身边。

  轻悠低声问,“这么快就回来了,写了几张愿笺呢?”

  亚夫应,“没写。”

  轻悠回头,嘟嘴,“怎么不写呢?人家好不容易才买到你家乡的那种愿笺纸呢!”

  亚夫笑着,抬起手,“不需要了,我的愿望都实现了。”

  轻悠只觉得头皮被蛰了一下,对着茶杯照了照,发现簪花的地方『插』了朵真花。

  三娘这时笑着点评,“这芙蓉花刚摘的吧?不错,比珠花漂亮多了。”

  轻悠双眸亮亮地看着亚夫,碍于父母在,脸红着小小声说了句“谢谢”,这样乖巧的模样惹得亚夫心又痒又暖,将她的小手握在掌中久久舍不得放。

  这时,轩辕瑞德突然提议,“许久没弄墨了。清华,难道今天你的嫡传弟子都在,给大家开开眼界。”

  轩辕清华心情大好,立即吩咐人去取文房四宝。

  轻悠忆起一件往事,说,“小叔,亚夫从小也摹着你的墨宝出来,也算是你的弟子啦!不如,你们比比,看谁摹的《兰亭序》最像?”

  这话一落,就被父亲敲了脑门子,“你也是你小叔的嫡传弟子,别想溜号儿。”

  轻悠抚着额头,嚷嚷,“爹,你明明知道人家字写的没画儿好,要跟他们俩比,肯定比到爪哇国去了,你就存心想看女儿丢丑么!”

  众人笑开。

  轻悠跳起身,跑去拿文房四跑,嚷嚷着,“我才不要丢脸,我给你们磨墨去。”

  轩辕清华笑道,“也好。手书畅怀,对月咏绪,红袖添香,墨韵留情。”

  亚夫接道,“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。”

  众人相视而笑,一切尽在不言中。

  待轻悠回来,架上新案,掌灯,铺纸,润笔,研墨,准备好一切,轩辕清华和织田亚夫各自立于案前,开始挥毫。

  当笔墨行到半许时,轻悠定睛一看,怪道,“咦,怎么写的都不是《兰亭序》呢?”

  彼时,轩辕清华和织田亚夫对看一眼,会心一笑。

  轻悠见两人模样,又从亚夫桌前绕到小叔身边,一看,翘嘴了。

  “好哇,你们早就商量好了,对不对?”

  “为什么都写的是《水调歌头》呢?”

  话落,轩辕清华停笔,起身,脸上有抹讶异地看过来。

  织田亚夫只道,“巧合。”

  轻悠嘀咕,“真的假的?有那么巧的事么?你们没商量,就写到一块儿去了?”

  两人又是一笑,继续低头挥毫。

  这样无法言语的默契,看在旁人眼里也有几分惊奇了。

  轩辕瑞德看着两人仿佛如一的笑容,眸『色』诧异之后又深了几分。

  很快,两人都写完了。

  两副字被摆在了一张桌上,观者一看,都惊讶地久久不语。

  轩辕瑞德道,“怎么?怎么一模一样?”

  三娘,“这要不知道的话,右边这张亚夫的字,真会让人误以为是清华写的。”

  夫『妇』两对看一眼,同时看向桌前的一老一少。

  亚夫神『色』自若,仿佛早有所知,并不惊讶。而轩辕清华就不同了,他紧紧盯着亚夫的那副字,又看看自己的,甚至绕着桌子走了一圈儿来看,不断发出惊叹声。

  “横、竖、点、捺,不骄不躁。笔道有力,圆转平滑,意态潇洒,更兼狂放自若。布局一丝不苟,又收放自若。这,这连布局都一模一样。亚夫,你是怎么办到的?”

  要做到字体相似,并不难,亚夫毕竟照着轩辕清华的笔迹临摹了多年。可要做到连布局都一样,没一丝走展的话,那非临摹不可。刚才两人明明一起提笔,下笔,行笔,还是对桌同书,先后收笔相隔不过数秒。竟然写得一模一样,这巧合可真神了!

  亚夫回道,“许是运气罢。”

  轻悠却不相信。

  她记起他们在伽南寺初遇时,他为祭奠母亲临摹《兰亭序》,后来她知道那石碑其实是小叔仿刻而成,为了『逼』真,故意弄上了不少名人印章的浮雕。再后来,荻宫的时候,她在他房里住的时间不短,也翻到不少他的笔迹,无一不是小叔的风格,简直惟妙惟肖。

  世间大书法家,莫不以王曦之的行书为必摹之品,尚有二十余年才一二。

  亚夫从小就临摹父亲的笔迹,心中对父亲的向往更比一般书法家临字来得强烈不知多少倍,在这样的心境下,练就一手与父亲无异的笔迹,绝不是巧合,更不是奇迹。

  而是,爱。

 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,来来回回,移不开眼了,好半晌,被兄弟提醒,才回过神来,抬眼时,眼眶也有些泛红,看着亚夫说,“这幅字,送给我可好?”

  亚夫也不禁微微讶异。

  “这只是一幅字罢了。干爹您……”

  “不不不,这不是一幅字。这是……”似乎发现自己有些失态,轩辕清华尴尬笑笑,“亚夫,这字就留在我这吧!”

  “好。”亚夫利落地应下了。

  轻悠心里悄悄泛酸,想起那个愿望纸条上曾说——希望爸爸能教我写字。

  很想说,亚夫,其实小叔一直在教你写字,你的愿望,早就实现了。

  “他们都写完了,轻悠,该你了吧!”

  轩辕瑞德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女儿,轻悠一听,瘪了瘪嘴,在众人好笑的眼神中走到桌前。

  “写就写,who怕who。”

  于是拿起一只小毫,沾了墨,想了一想,就动了笔。

  轩辕瑞德一看,“你这丫头,就知道偷『奸』耍猾!”

  轻悠冲着父亲做个鬼脸,“人家哪有啊!你们说要我动笔,也没说一定要我写字啊!我给他们字的配画,也要讲究布局、运墨,渲染的。我可不是随随便便画出这几朵芙蓉花的!”

  她说得头头是道,摇头晃脑。

  众人又是一片笑声,笑声中,两幅墨宝上都绘上了娇丽婉约的墨『色』芙蓉花,并一两只蝴蝶。

  亚夫道,“这大冬天的,还有蝴蝶?”

  轻悠嚷,“你懂什么,这叫意境啦!”

  轩辕瑞德,“没常识,胡『乱』来,傻帽儿!”

  三娘笑,“轻悠打小就喜欢蝴蝶结。”

  轩辕清华,“虽然是错搭『乱』配,不过画面布局还是不错,小叔我就收下你这拙作了。”

  轻悠叫,“小叔,你明明得了便宜还卖乖。哼!”

  轻悠一边嚷着,一边又拿起笔,在画作一旁留下自己的名字。心里坏坏地想着,让你们美,我的字丑又怎么了,我就丑在你们漂亮的字上面。哼哼!

  熟悉她的长辈自然瞧出她这孩子气的心『性』儿,摇头直笑。

  亚夫过来,看她留下的小字,评道,“这几年,你的语言、功夫、谋生能力都大有长劲。可惜,这字,还是墨猪一头。”

  书法称,多肉而微骨者,谓之墨猪。

  说白了,就是字写得差。

  这使坏的乐趣一下被人戳破了点儿,轻悠愤愤地扔下了笔,揪着亚夫闹了起来。最后直说不是自己写不好,而是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写行书,而更喜欢写颜真卿的楷体。

  “那好,就看看你能把颜体写得多漂亮。别又成了小猪一只!”

  “你才猪,你们全家都是猪。”

  这话一落,就被父亲笑骂了。

  轻悠尴尬地扫了眼轩辕清华的方向,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。

  这次,他们两人在一张纸上同书大字。

  当亚夫最后收笔时,长辈们眼中都有惊艳之『色』。

  轩辕瑞德,“还行,比你的行书好一点点。勉强,不是猪!”

  “爹!”轻悠跺脚,“夸人家一句,又不会掉你的肉,小气鬼。”

  众人又笑。

 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,“这字,亚夫,你喜欢草书?”

  亚夫点头,道,“行138看書网法界一大巨擎。不过,我觉得怀素的草书,用笔圆劲有力,使转如环,奔放流畅,一气呵成,非常大气。我很喜欢!”

  怀素是唐时人。幼年好佛,出家为僧。他是书法史上领一代风『骚』的草书家,与唐代另一草书家张旭齐名,人称“张颠素狂”。

  轻悠也说,“我就喜欢颜体,化瘦硬为丰腴雄浑,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,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。”

  两人幼时都跟随父辈,多习王曦之的书法,并同王一样习尽了王的师傅们的书法。从临摹大书法家的习字之路,从而领悟其行书的奥妙神髓。

  但,孩子们并非父辈,总有自己的选择和取舍,喜好和厌弃。他们一边继承着父辈的许多东西,同时也走出了自己的未来。

  亚夫,“嗯,颜筋的丰腴,倒是可以掩饰一下猪头猪脑。”

  轻悠,“讨厌,讨厌,你才是猪,你们全家……呃!”

  两人叫闹拌嘴儿的模样,惹得长辈们合不拢嘴。

  轩辕清华和兄嫂相视而笑,都很清楚——小鸟,终究要飞出鸟巢,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。

  散席后,轻悠和亚夫一起送父母回去后,在门口依依不舍地厮磨。

  轻悠今晚可被他们取笑坏了,现在拧着男人的腰眼儿报仇,怨声载道地埋怨了一通。亚夫搂着小美人儿又哄又宠,偷香窃玉。

  “喂,人家的订婚礼物呢?”

  “我以为你已经得到了。”

  “什么啊?我怎么不知道。”哼!又唬弄人,坏蛋。

  “我。”

  “哼,你早就是我的了。这个不算!”

  这小妞儿真个胆肥了!

  “那你想要什么?”

  沉默,认真思考。

  “亚夫,你可不可以再给我做一双木鞋。”

  望着他的大眼盈盈闪闪,亮得像天上的星子,那里的渴盼,爱恋,让他愿意为她奉上一切,包括生命。

  他抚抚她的小脸,抱进怀中,重重地应了一声,“好。”

  在荷兰,若小伙儿中意哪家姑娘,就会亲手为姑娘制作一双木鞋,做为订情礼物。

  她之前向十一郎请教鲤鱼幡的做法时,知道了当年他为什么突然小气地不给自己买木鞋的原因,只可惜,当年那事发生后,那双只打了个雏形的木鞋就被他扔出了窗。现在,他答应亲手再为她做一双,让她真正觉得过往的那些苦难和遗憾,终于离她远去,他们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美好。

  在荷兰,订婚时,木鞋都是男方必出的聘礼。有传说,穿上情人亲手制的木鞋,就能从汪洋大海中平安归来。荷兰的木鞋,不仅实用,更是人们追求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像征。

  今夜,月『色』撩人。

  相拥的人儿久久不愿分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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