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6章 我要得到她_我的红颜祸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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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6章 我要得到她

  宋旌旗的双手指尖,即将碰到包着那轮圆月的衣服时,王美娴却纤腰一扭,从他胳膊肘下逃走。

  只留下迷人的香气,和吃吃的娇笑声:“小坏蛋,你真讨厌。”

  又是这样。

  又是这七个字!

  每次都在宋旌旗即将抱住师母时,她总是泥鳅般的逃走,吃吃娇笑着说这七个字。

  四年。

  整整四年了,宋旌旗每每做出同样的动作,却收到同样的效果,听到同样的七个字。

  难道,他被拉进这个神秘的组织内,就是为了听这七个字?

  当然不是!

  如果不是这个女人,宋旌旗早就和权妍姿结婚,成为汉城三月集团的女婿,在商场上大有作为。

  可就是因为心怀得到她的梦想,宋旌旗抛弃了正义……也眼睁睁看着权姿妍当众坐在沈岳腿上,给他戴上一顶色彩鲜艳的大帽子。

  最终因慕容娇颜的无情打击,豪门女婿的大门,轰然关上。

  再也推不开。

  确实,宋旌旗早在十五年前,就曾经孤注一掷,要在承平山庄强行非礼九岁的蔺香君,希望把生米做成熟饭后,成为沈家的核心人物。

  他十六岁时,就已经很清楚,无论姑母宋惠有多么溺爱他,姑父也把他视为己出,但这都无法让他彻底踏进沈家的核心圈。

  所以,他才剑走偏锋。

  宋旌旗之所以那样做,是因为他想让西省宋家再次崛起。

  为了让宋家再次崛起,宋旌旗不惜去做任何事!

  但为什么,在他认识了这个女人后,却忘记了肩负的重担,只想成为她的入幕之宾?

  是王美娴太美?

  肯定不是。

  别看宋家已经没落,宋旌旗要想娶个极品美女,还是特轻松的。

  那么,宋旌旗为什么会把得到王美娴,成为他活着的最终目标,为此不惜付出任何代价?

  王美娴的身上,有股子他无法形容的气质。

  如果把她比喻成是磁铁,那么宋旌旗就一根绣花针。

  磁铁对绣花针的吸引,压根不需要任何的解释。

  可他这根绣花针,却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,始终没机会“刺”进磁铁。

  他不是没想过放弃。

  更清楚只有放弃,他才能得到更多。

  道理如此简单,宋旌旗又是这样聪明,更无比努力过,结果……一切都是徒劳的。

  只要这个女人随便给他打个电话,冲他笑笑,抛个媚眼,宋旌旗所有的决心,就会崩塌。

  王美娴其实很可怕。

  无论她在人前,是多么多么的端庄,妩媚,让人随便看她娇躯的哪个地方,都会迅速联想到床,她都是一个可怕的人。

  她现在的样子,是假象。

  那个有着无比成熟的娇躯,晃着一条白色狐尾,确实一个黑皮骷髅头的王美娴,才是真正的她。

  宋旌旗明明知道王美娴特可怕,纯粹就是个怪物,那么他怎么还如此疯狂的爱她?

  原因有三。

  第一,王美娴背后的势力相当大,要想帮宋旌旗让西省宋家崛起,不说太简单,也不会太难。

  第二,许仙和白娘子的爱情故事,为什么能流传千年?

  那是因为他日了蛇……

  宋旌旗如果上了狐狸精,就算不稀罕这段爱情能被后人广为流传,他也有种说不出的骄傲。

  第三,就是宋旌旗在看到王美娴的第一眼,全身的细胞,就开始疯狂呐喊:“她是你的,你是她的。命中注定,永世不分离。”

  其实,何止只有宋旌旗有这样的想法?

  几乎所有的男人,在看到王美娴时,都会有这样的念头。

  不过王美娴看不上他们,所以懒得用那种眼神看他们罢了。

  那种眼神,是什么眼神?

  那种眼神,是王美娴只看宋旌旗一眼,就能让他想到绝美的娇躯横陈,想到被她带着在云端里飞翔,想到她隆起的肚子,想到呱呱坠地的孩子……

  宋旌旗现在已经知道,王美娴看他的那种眼神,其实就是一种邪性的幻术。

  明知道那是幻术,却无法离开她,只想生生世世都跪在她面前,亲吻她的脚趾,才是最可怕的。

  当然也是最让宋旌旗感到骄傲的。

  因为他认识王美娴整整四年来,她只用那种眼神来看过他。

  但很快……宋旌旗知道,王美娴很快就要用那种眼神,来看另外一个男人了。

  沈岳!

  在餐厅食堂,看到王美娴主动和沈岳握手时,宋旌旗的潜意识内,就知道她想用那种眼神看看他了。

  绝对没错。

  王美娴在餐厅和沈岳握过手后,又在办公楼大厅门前,再次主动和他握手,更加证明了宋旌旗判断的没错。

  王美娴和沈岳两次握手时,宋旌旗压根不用掰开他们的手看,也知道她在缩回手时,会用小手指勾他的掌心。

  用小手指勾男人的掌心,让他心中一荡,立即想入非非,然后等俩人第三次握手时,她就会用那种眼神看他的全过程,宋旌旗全知道。

  他就是那样走过来的,深陷泥潭,无可救药的爱上了王美娴。

  尽管宋旌旗也知道,王美娴那样做,就是在筛选对他有用的男人,给她当狗,帮她做事。

  可她选谁不行啊。

  为什么偏偏选沈岳?

  沈岳,可是破坏他追求蔺香君,当面夺走权妍姿给他戴帽子,最终让他被所有豪门都拒之门外的罪大恶极之辈。

  宋旌旗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,再串在铁钎上,撒上孜然细盐烧烤吃掉。

  沈岳真要被王美娴掳获,那么就会成为她的“新欢”,他宋旌旗就会被踹到一边去,被打进冷宫。

  这辈子就算完了。

  王美娴为什么要掳获宋旌旗?

  还不是看中他想让宋家崛起、不,只是看重他背后的沈家。

  她那个谁都猜不到的终极目标,需要大把的金钱,尤其权势。

  李国建这个黄土埋到脖子上的老东西,为什么能成为王美娴名的丈夫?

  就是因为他是知名教授,手中握着让普通人无法想象的科研经费。

  王美娴嫁给他后,通过李国建拿走了多少科研经费,宋旌旗都想象不出来。

  李国建就是这个女人的提款机。

  有了钱源后,王美娴才开始找上宋旌旗,希望能通过他,来获取权利。

  可是宋旌旗在承平山庄上的表现,简直是太差劲。

  王美娴无比的失望。

  却也无比的兴奋。

  没错。

  不是高兴,就是兴奋!

  因为在宋旌旗失败后,王美娴遇到了沈岳。

  沈岳不但有钱,更是京华沈家的嫡系大少,这就代表着权势。

  别看京华沈家不许沈岳正式认祖归宗,王美娴也有绝对的把握,暗中运作,让他最终成为核心一员。

  如果把宋旌旗当作一只土鸡,那么沈岳就是一头小肥牛啊。

  王美娴的胃口那样大,怎么可能放着小肥牛不吃,却抱着土鸡、不,当宋旌旗被豪门群体拒之门外后,连土鸡都算不上了。

  最多,他也就是一只麻雀,这还是宋惠在期间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。

  假如宋惠对这个侄子失望,或者被沈老大约束,不许她再关照他,宋旌旗就会成为一条可怜的蛆虫。

  原本,宋旌旗可以成为汉城三月集团的女婿,在商场上自由自在的翱翔,结果却因王美娴的运作,他变成了一条蛆虫,早晚都会被她厌恶的一脚碾死……

  换谁,谁能受的了这个下场?

  假如能够睡了王美娴,失去利用价值的宋旌旗,被她一脚碾死,也还罢了。

  问题是现在他连那轮圆月,都不曾碰过啊。

  “我为了她,失去了一切。可到头来,却什么都没得到!我、我不甘心,我不甘心啊。”

  在王美娴游鱼般从他指尖溜走后,宋旌旗就站在酒柜前,呆了不知多久,心中狂吼起来:“这个表字,表字表字臭表字!我要得到她,此时此刻。”

  热血上头的宋旌旗,蓦然回头时,已经忘记了王美娴要想杀他,绝对是碾死蚂蚁那样简单的惨酷现实。

  他已经被愤怒全部控制。

  他回头时,王美娴已经坐在了沙发上。

  她那双长腿上的黑丝,已经随意搭在了沙发扶手上,秀足搁在案几上,雪肤白,嫩的让人眼疼。

  沙发上,还有一个精致的束腰。

  宋旌旗知道,那个不知道什么材料制成的束腰,就是把王美娴那条蓬松狐尾,固定在肋下,让她可以像正常女人那样穿裙子的不可或缺。

  只是那玩意穿着肯定不舒服。

  王美娴也只有在家里和这间地下室内时,才会解开束腰,让那条狐尾出来透透气。

  玉雕般的左腿上,还缠着一圈薄薄的黑纱绷带。

  宋旌旗知道,绷带下,是一条长长的血口。

  那是沈岳用黑刺,给她留下的印记。

  无论王美娴的体质多好,所用的中药哪怕堪称灵丹,伤口恢复速度惊人,但都会留下长长的伤疤。

  毕竟,沈岳给她留下的伤痕,太深了。

  那条伤疤,仿似美人鼻尖上长了个大黑痣,破坏了美。

  沈岳伤害她那样深,她还要兴奋无比,处心积虑的要掳获他。

  贱人!

  当这个字眼从心底蹦出来时,宋旌旗终于失去了理智,受伤野兽般的低吼着,张开双手,猛地扑了上去。

  他要得到她。

  他要把被豪门拒之门外,失去蔺香君和权妍姿,当众被戴帽子的全部怒气和耻辱,化为无边的动力,狠狠的践踏她。

  宋旌旗扑上去的速度很快。

  可他倒飞回来的速度,则更快。

  砰!

  宋旌旗好像看到那只秀足晃了下,就感到小腹剧痛,嗖地倒飞出去,重重砸在冰箱上后,才落地。

  “贱人,表字!”

  宋旌旗大吼着,爬起来,再次扑了过去。

  也再次飞了回来,落在地上。

  “贱人,表字!”

  宋旌旗大吼着,爬起来……

  这次,他没有被踹回来,而是被那只秀足勾住脖子,猛地按在了地上。

  耳边,传来王美娴的声音。

  她的声音,还是那样的温柔。

 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,闭着眼听她说话,很快就能判断出,她是站在师母的角度上,温柔却又不失严厉,劝说做错事的宋旌旗:“旌旗,以后千万别这样了。你这样子,师母会很伤心的。”

  “贱人,表……啊。”

  宋旌旗拼命吼出这几个字后,脖子上传来骨骼要断裂的咔咔声。

  五根泛着幽兰光泽的钢爪,狠狠刺向他的脑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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