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 不装了_羊皮换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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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章 不装了

  谭玉书来到清溪府后,什么都没干,放着五万大军在那里干饭,每天和清溪府知府联络感情,并时不时派一队“演员”cospy天尊的手下抓着玩。

  当然,这五万大军也不仅仅会干饭,还会营销,每天敲锣打鼓地吹嘘,“天威将军”有多么厉害,一上来就斩首了叛军的大将,相信不久之后,就能将天尊首级取下,凯旋而归。

  清溪府与清河府相离非常近,两府之间难免有很多亲戚,不乏被叛军烧杀抢掠的,听到这顿时激动的热泪盈眶,感谢“天威将军”为他们的亲人报仇,想宴请他。

  谭玉书便积极的赴各种宴会,每次都尽兴而归。

  不仅如此,每次“抓到”叛贼,他都要无比高调的亲自押解“囚犯”巡街,让所有人都看的清清楚楚。

  谭玉书一身铠甲,相貌堂堂,犹如天神下凡,骑着高头大马游街的时候,整个城里,无论男女老幼,都无法抗拒这种魅力,纷纷打开窗户,沿街掷花、掷果、掷手帕。

  “天威将军”谭玉书照单全收,对着所有人微笑,顿时把一群人迷得不行不行的,很快就成了全城追捧的偶像。

  在临走时,“天威将军”向各家大户,每家征纳一千两银子,说是要凑个十万两白银回京。

  对于这些大户的当家人来说,突然塌房了,想不到你居然是这样的“天威将军”!

  但对于不用掏钱的普通老百姓来说,掏点钱给“天威将军”咋滴了,叛军攻进来,你不要说钱,连命都没了!我们“天威将军”,一点都不黑好吗!

  就连那些大户家的女儿们,都劝自己老爹,你就给了吧,反正一千两也不多,大不了你女儿我牺牲一下,嫁给“天威将军”,到时候咱们成了一家人,还分什么彼此嘛~

  大户:……

  有道理!咱女儿真聪明!

  于是纷纷登门造访,我愿意出五千两!请您务必将我女儿也收下!

  其他人一看,这不能落后啊,我六千两加一个古董,你收我女儿!

  收我的!

  收我的!

  一群人挤着往谭玉书这送钱、送粮、送女儿,都希望能成为“天威将军”的老丈人。

  哪怕不能成为老丈人,能和这位从京中来的贵人打点交情,那也是受益无穷。

  谭玉书对于这些送来的财帛照单全收,但女儿还是免了,家有悍夫啊。

  清河府离清溪府很近,天尊手下又有很多是普通老百姓,在城中安插眼线非常简单,所以谭玉书在清溪府的一举一动,天尊他们全知道。

  因为叛军,去清溪府的路都封了,所以清溪府里的人,不知道外面的情况,也就不知道“天威将军”战功的真假。

  但身处清河府的叛军们,可知道是怎么回事,毕竟有没有被砍头,他们自己还不知道吗?

  每天接收清溪府那边传来的密报,已经成了叛军们的消遣,这个“天威将军”,可真有两下子哈哈哈!

  但当密探传来消息,说“天威将军”要卷着钱跑路后,那他们可不干了。

  清溪府的钱可都是他们的,被这只软脚虾卷走十万两,那能行?

  所以终于不再围观这场闹剧,而是聚集大军杀过来。

  这个狗屁“天威将军”,在清溪府“闯下”这么大名声,等他们神兵天降,把这个将军的脑袋拧下来挑在杆子上,清溪府那帮子人,肯定就不战自溃了哈哈哈。

  断魂原地形开阔,一览无余,根本无处设伏兵。

  叛军出兵前夕去探查过后,发现官军真的毫无准备,顿时哄堂大笑,这可是那个狗贼自己找死!

  但那个“天威将军”“斩首”了他们那么多人,他们这些“刀下亡魂”,不得亲自会会他呀,哈哈哈!

  于是对于这个不值一提的软脚虾,叛军居然史无前例地出动了“全明星阵容”。

  左右护法,左右统领,十三路大将,包括天尊在内,带着5000叛军,轰轰烈烈的齐至断魂原。

  临至断魂原,还是有点不敢相信,就派几个前哨再探再报。

  探子回报,那个天威将军,居然真的只带了三百骑兵和三百“演员”。骑兵在放马,而“演员”正躺在地上晒太阳。

  蚁多咬死象,他们这么些人,一人一口唾沫,也能把对面淹死了。

  于是就连谨慎的天尊,都再无顾忌,命令队伍奏起鼓乐,浩浩荡荡地杀将出去。

  谭玉书看着乌泱泱的叛军大军,微微一笑:兵贵精而不贵多。

  抽刀为号,原本懒散的骑兵,立刻翻身上马,刷地一声扔掉刀鞘。

  而躺在地上晒太阳的“叛军”,也立刻将一条鲜艳的大红腰带系在腰间,以作同盟标记,防止误伤队友,几个呼吸,就组成了整整齐齐的三十个方阵。

  不只叛军派人来探查地形,谭玉书也安插了探子时时探查。

  断魂原一览无遗的地形,杜绝了两方任意一方设陷阱的可能,那么平坦的地形,就是骑兵最好的战场。

  谭玉书从带来的禁军中精选了六百人,秘密封闭式训练。

  这六百人都是他从京中带来的,严查底细,杜绝背叛他,与叛军串联的可能。

  其中三百,每个人都全身着甲,配一匹马。

  虽然雍朝的战马水平,和北戎完全无法相提并论,但对付一群甲胄兵械不齐的叛贼,那还是绰绰有余。

  谭玉书一骑当先,策马冲阵,火红的披风宛如一展鲜艳的旗帜,在疾驰的风中猎猎作响。身后的骑兵立刻也高举长刀,跟在他身后,向着敌阵冲去。

  叛军一愣,两军对阵,怎么也得说几句狠话吧,怎么直接就冲过来了?

  对“天威将军”演员队伍的懈怠,让这些叛军根本升不起重视的心情,面对三百骑兵队伍的疾驰掠阵,当即就懵了。

  等天尊下令开战的时候,已经太晚了。

  一黑马将军闪至眼前,天尊只来得及看清那人俊美无双的脸庞以及闪着冷光的战刀,下一刻,脑袋就斜飞出去。

  刚一对阵,天尊就授首,三百骑铁蹄践踏下,五千叛军的阵型顿时七零八落。

  阵型一散,就轮到那三百步兵上场了。

  在现代时,池砾给买了许多兵书,谭玉书学到了很多,其中最让他惊艳的,就是抗倭名将戚继光发明的“鸳鸯阵”。

  十一个人组成的小阵型,长兵、短兵、盾牌手一应俱全,进可攻,退可守,异常灵活。

  谭玉书吸取了这个阵法,令这三百人每十人成一小组,长兵、短兵、盾牌手配合作战。

  叛军骤然失去头目,群龙无首,又被骑兵冲乱阵型,顿时开始四散奔逃,溃不成军。

  这几个灵活的小队,立刻冲杀上去,收割残兵,没一会这五千人就再无战意,哭喊着乞降,大获全胜。

  一大早,清溪府便被禁军全城封锁,城内的百姓都不安地待在家里,发生了什么?

  突然间城门开了,一长串灰头土脸的叛军,被系成一串赶进城,只是和以往披发囚徒不一样,这次的这些囚徒都直白地露出脸,赫然是叛军的几个重要头目。

  清溪府的人疑惑了:这些人之前不已经被抓了吗,现在怎么又活了?

  之前是假的,现在可就是真的了。

  将重犯关押至大牢,清溪府突然热闹起来,酒馆中,大家都兴奋地交谈着天尊被斩首这件事。

  只有一个人喝得醉醺醺的,大笑道:“都是假的……哈哈哈……什么狗屁天威将军!老板……给我上好酒!要不然过几天杀了你!”

  其他喝酒的人微微一愣,顿时有几个人退出去,没一会儿就冲进来一群官兵,将他拿获。

  前几日对“天威将军”嗤之以鼻的,也统统被检举拿获,知道天威将军“真面目”的人,八成是叛军的探子。

  谭玉书再用一手从电视中看来的“囚徒困境”,将几个匪首分别关押盘问,几个匪首见不到面,都以为其他人交待了,顿时争着将自己知道的事和盘托出,谭玉书对叛军的内部情况,顿时一清二楚。

  叛军匪首基本全部落网,从京中带来的五万大军就派上了用场,黑压压地往城外一站,喊杀震天,城内叛军的内心自然就崩溃了,仅仅用了三天,清河府全线皆平。

  官军对叛军,无论是装备还是人数,都有压倒性优势。但叛军极为熟悉本地地形,打不过就跑,没过几天就卷土重来,滑不溜手。

  强龙不压地头蛇,谭玉书可不想和他们长期作战,便使了一个计,将匪首一网打尽,叛军便不攻自溃。

  谭玉书大军进驻清河府,封锁全城,押解叛军于市,牵着他们来回走动。

  沿街两面的房屋里,皆是清河府受难的百姓,他们在楼阁之上,指认让他们家破人亡的凶手。

  一经核实,确认无误后,拖出队伍,三日后,集体处斩。

  曾经盘踞在清河府中,依仗威势无法无天,泯灭人性,□□掳掠者,现在面对苦主一双双暗中的眼神,都吓得瘫软在地。

  捕食了人类的野兽,不管多么珍贵,都要杀死,因为它尝到了人血的味道。

  这些人曾经可能确实是可怜的百姓,然而一旦沾染上罪孽,那就和野兽没有什么区别了,不能留。

  剩下罪行不重的人,刺配青州、绥州,匪首押解京城受惩。

  这次平叛之所以派谭玉书来,就是因为那个清河知府,是宋相一系的。

  他搜刮来的钱财,宋相自然也有份,酿出民愤,闯下滔天大祸后,顿时变成了右相一派攻击的把柄。

  虽然朝野的声音很大,但嘉明帝一直压着,只是申斥而已。

  因为他和宋相一体,宋相搞来的钱,大多都是给他花的,那个贡鸡也是他让的,右相一派的每一句指责,都像在抽他嘴巴子,他当然不乐意低头,只希望叛军快快剿灭,平息事端,将这事揭过去。

  万万没想到,派去的官军实在太完蛋了,被一群刚聚拢起来的草莽打的落花流水,主将都被叛军一锅煮了,嘉明帝和宋相的脸就更疼了。

  谭玉书在青州打了五年仗,兵马娴熟,现在又是“自己人”,当然成了平叛的不二人选。

  嘉明帝和宋茗都希望把此事赶紧了结,让右相那边的人无话可说,所以就派出了谭玉书,有能力,且不会去将这件事扩大化。

  谭玉书自然从命,但在临走前,希望给自己些一治理乱后清河府的自主权,否则对余民安排不当的话,就是平下叛乱,恐怕没过多久还会复起。

  对于嘉明帝和宋茗来说,谭玉书办事的分寸还是放心的,立刻就同意了。

  消灭叛军很容易,乱后整顿才是重头戏,于是谭玉书开始变得异常忙碌。

  直到有一天,一个死里逃生的官吏找上门来。

  叛军进来的时候,所有官吏都杀绝了,但这个人和那些贪酷的官吏不同,心肠软,曾经暗地里救过很多人。

  叛军杀过来的时候,他遇上的恰巧是一个被他帮过的人,那人见是他,便饶过他一命,并且悄悄把他藏起来,让他免了一死。

  他这次来,一是来复命,一是给那个叛军求求情,那真的是个可怜人,若不是自己姐姐被知府的衙内糟蹋后上吊死了,他肯定不会铤而走险的。

  谭玉书查了一下,这个叫钱大壮的叛军,被判刺配青州。

  哪怕情有可原,杀了朝廷官兵,那也是重罪,直接赦免那相当于扇朝廷大嘴巴,谭玉书便没把他的名字勾去,还是刺配青州。

  配军都是压往边关守城,他给唐老将军写信的时候,可以给他稍微提一下这个钱大壮。

  上门的名叫鲍景焕的官员,听谭玉书这么一说,顿时放下心来。边关虽苦,好歹能留下一条命,若是战时能立功的话,搞不好还能被赦免。

  谭玉书看这个鲍景焕非常有意思,便提拔他暂代知府的职责,主持乱后整顿。

  大乱后的清河府异常脆弱,需要一个宽仁的长官,不然的话,重新上任一个不知深浅的父母官,再搞个“锦鸡事件”,或者对清河府的百姓搞个日后清算什么的,那他的叛可就白平了。

  鲍景焕见识过民变的恐怖,本身性格又仁厚,由他掌握这个尺度,再合适不过了。

  先让他暂领清河事务,若是处理得漂亮的话,他回去的时候就可以在宋相和陛下面前活动,把他这个暂代,变成真的。

  大难不死,还突然得到这样的提携,鲍景焕顿时感恩戴德。

  而有了鲍景焕,谭玉书也轻松了很多。

  ……

  “咕噜噜。”

  一连串轮轴压过青石板路的声音,规律的传来。

  路上正顶着小雨跑的人忍不住偏头,就看见一个面貌俊美的青衫文士,一手举着一把“山水烟云”的油纸伞,一手推着一辆奇怪的“轮车”,上面坐了一个火红袈裟,抱着猫的光头大师。

  那一人一猫,巨凶无比,路人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了,那文士却异常眼熟,突然一拍脑门:“天威将军!”

  谭玉书:……

  等打完仗,那一切自然就不是秘密了,“智擒天尊”的精彩内容,顿时成了清溪府现下最火热的本子。

  他为了引天尊上钩,在清溪府好个招摇,现下没有不认识他的人,每个人见了他,都要大喊一声“天威将军”!

  早知道不起这么夸张的名字了,听起来有点尴尬……

  听到这声“天威将军”,池砾没忍住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。

  谭玉书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,“天威将军”这个剧本,正常人绝对想不到,最关键的是,天尊那个傻缺居然还真配合他表演了哈。

  察觉到微微的异样,谭玉书低下头,不确定地问:“池兄,你在笑吗?”

  池砾顿时收敛所有表情,声线毫无起伏道:“没有。”

  随后低头看了一下自己,又仰抬起头看他:“我已经到了坐轮椅的地步了吗?”

  谭玉书轻笑:“我害怕走路的时候,池兄伤口会疼。”

  哼!那是谁害的!

  不过骑马还是蛮好玩的,于是仰抬起头,面无表情道:“有时间教我骑马。”

  “好啊,我有一匹特别好的马,叫墨宝,是从北戎那抢过来的,特别神骏,你要是经常给它梳毛的话,它就让你骑。”

  “我要是不给它梳呢?”

  “嗯,也可以骑,但是它会很难过。”

  池砾:……

  “它事怎么那么多?”

  “我也不知道,可能好马脾气都大吧。”

  两个人一路进行着毫无营养的对话,终于见到了要见的人。

  宇文禄从粮船上下来,见到池砾立马恭敬地打招呼:“大师!”

  看到谭玉书却瞪大了眼睛,一脸惊喜道:“天威将军!”

  谭玉书:……

  这个名字真的有这么上头吗?

  宇文禄这次来,就是为了建厄法寺分庙,毕竟池砾才不是为了见谭玉书来的呢!

  不仅如此,他还带了一样东西,那就是杂交水稻的母本父本。

  因为杂交水稻的杂交特性,所以第二代种子会失去高产性状,所以需要年年制种。谭玉书他们上次只带来了种子,而这次带来了制种的样本,虽然池砾没回去,但池父池母他们都记得这个事,把该带来的东西都带来了。

  原本还想着哪里适合做这个制种基地,现在就选择清河府吧,有了这个制种基地,相信清河府很快就会恢复曾经的繁荣。

  厄法寺的分庙也准备建在清河府,在京都时,那个塑料大棚是厄法寺的品牌象征,在清河府,就是“千斤稻”的制种基地了。

  至于他建庙的钱从哪里来呢,这就要感谢谭玉书了。

  当初谭玉书为了作戏作的逼真,所以向清溪府的大户们每家收一千两银子,总共收了三万多两,等事成之后,自然就要原封不动地退回去。

  几家大户哭爹喊娘的不同意,本以为搭上“天威将军”这条线了,没想到是空欢喜一场,于是每天都上门来骚扰谭玉书,暗地里想给他送个啥。

  谭玉书:……

  别用金钱侮辱他!他想当个清官的!

  池砾嗤之以鼻:“你都和你们那大名鼎鼎的奸相混在一起了,还在乎这三万两银子?”

  谭玉书看了他一眼:“池兄,你难道不介意吗?”

  池砾一脸迷惑地看了他一眼:“我介意什么?”

  谭玉书顿时松了一口气:“既然池兄这么说了,那我就收下了,之前不敢收,实在是害怕破坏在池兄心里的形象。”

  池砾:……

  “你为什么会这么自信,认为你在我心里有形象呢?”

  谁不知道他谭玉书就算是个白莲,也是黑心的。

  谭玉书:……

  虽然是事实,但池兄这么直白地说出来,也太伤人心了吧!

  不都说“情人眼里出西施”吗?池兄就不能在心里把他美化一下吗?

  既然池砾毫不在意,那谭玉书就不装了。

  从青州回来,决定留在京中那一刻起,他就已经下定决心,走另一条路。

  名垂千古也好,遗臭万年也罢,他全不在乎,他只要站在权力的最高峰就好了。

  庄兄说不要“就浊”,可是“清白”,却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用的东西。

  他当了五年的清白之人,现在他只想当最有权力的人。

  那些大商,送上的不仅仅是钱帛,还是人脉,他为什么不收呢?

  几个言官的弹劾,很重要吗?高居王座上的君王,根本不会在乎这小小的污点,对于他来说,只要能帮他办事,顺他心意就好了。

  甚至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,完人才是最可怕的,因为把柄越多,越好掌控,没有把柄的人是会让人害怕的,他现在就要亲自献上自己的把柄。

  谭玉书笑着对池砾道:“我总感觉这次回去,我又要升官了呢。”

  池砾看着他的微笑,完美的无可挑剔,但脑海里回想的,却是那天他喝醉后,又哭又笑的样子。

  白了他一眼:“我帮你合理化这批钱财。”

  谭玉书疑惑地看着他。

  “都说了厄法寺是一个银行了,那么自然需要往里存钱,给他们开一个庄票,可以凭票去其它寺庙兑换现银,如此行商路上也方便了,至于会不会取,取多少,那不全凭自愿,谁管得着?我们一开始说好了官商勾结,现在帮你办事,不是理所应当吗?”

  谭玉书:……

  “池兄,你接受的未免也太良好了吧?明明你们那的人,道德水平都很高的……”

  池砾幽幽地看了他一眼:“你是说,我的道德水平很低?”

  “我不是那个意思!”

  池砾冷哼一声,不去看他。

  没有人知道,他其实希望谭玉书更坏一点,因为坏得不彻底,对于坏人来说,才是最危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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